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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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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考题”,又可以从头讲课了。从头,也就是再度从第一章所论述过的基本命题“有”、“无”开始。为什么要再度?因为第一章所说的“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云云,是引入性的整体概念,老子经过前十章的论述,就有可能把基本命题进行具体讲解了。

我们已经习惯,老子一讲具体,大多会用比喻。

原文是——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首先他以车做比喻。那时的车,三十根木条连接轴,中间是空的,因此车就可以载人装物了。这车就证明,因为空无,才有用。

接着以陶器做比喻。揉土为器,中间是空的,因此可以储藏东西了。这陶器又证明,因为空无,才有用。

结论是:“有”,说起来方便,但要真正有用,靠“无”。

不难看出,这种“因空无才有用”的思想,突破世俗之见,非常深刻。

这种思想,也是他反复讲述的“不争”、“不占”、“不盈”主张的理论基础。

显而易见,老子讲“无”,常常与“空”连在一起。他举的例子,无论是车、陶器,还是房舍,都是“空”,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无”。这也就为他的“无”做了内涵上的规定,那就有“盈有”的反面,而不是一物无存。

对这个问题,宋代的王安石就曾经提出过异议。王安石认为,“无”为什么有用?因为“有”的存在。如果一味地废“有”而存“无”,那就“近于愚也”。(参见王安石《老子注》)

其实老子所说的“无”,用现代哲学概念来说,并不是指“存在与否”,而是指“存在状态”。也就是说,这个“无”,不是指不存在,而是指一种虚无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