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老子要对军人讲讲“不争之德”了。本来,军人的目标就是争,对他们讲“不争”,而且讲了这一章之后到下一章还讲,那就让人有点好奇了。
先看原文——
善为士者,不武;
善战者,不怒;
善胜敌者,不与;
善用人者,为之下。
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之极也。
在“配天之极”四字中间,原本还有一个“古”字,成了“配天古之极”,虽然也说得通,但总觉得有点拗,俞樾怀疑这个“古”字是多出来的。我为了语气之畅快,把这个“古”字删了。
译文是这样的——
善于为帅的,不逞勇武;
善于作战的,不显愤怒;
善于胜敌的,不做对斗;
善于用人的,要有谦下态度。
这就是不争之德,这就能用他人之力,与天道相符。
下一章应该连在一起通讲,因为也还是在给军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