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学习语言,不能仅仅停留在学习语音、词汇和语法上,而应该用心去体会语言所承载的文化内涵,用文化的魅力自然唤起孩子对英语的兴趣。这种兴趣,是自发的,是永久的。
我在《像玩游戏那样“玩”英语》中提出“英语语言自身的魅力是激发孩子学习兴趣的永不枯竭的源泉”,而文化自然是语言自身魅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在陪林克学英语的过程中,非常重视语言学习中的文化因素,并一直努力借助“异国文化”的魅力来调动林克对英语的兴趣。
当然,文化的范围很广,内容很丰富,对小学生而言,并不是所有异国文化的东西,都可以拿来传授。语言教学中传授文化,一定要注重实用性、趣味性,并顾及孩子的理解能力。
林克三年级时,正是最讨厌学英语的时候,当时,我给她讲了两个英语典故,发现她不但非常感兴趣,而且能很好地理解,甚至还会恰如其分地运用。
第一个英语典故叫Adam’s apple(亚当的苹果)。
我先让林克猜,并且给了她一些提示:“Adam’s apple是你爸爸身上有,而妈妈没有的。”林克笑嘻嘻地乱猜了一个,没猜对。这时候我才开始讲这个来自《圣经》的故事:
传说上帝创造了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伊甸园里有一棵树,树上结着令人垂涎欲滴的苹果。上帝告诫两人不要偷吃苹果。可是,夏娃听信了蛇的**,不顾上帝的告诫,偷吃了苹果,还让亚当也吃。当亚当吃到一半的时候,上帝突然出现了。亚当一惊慌,就把剩余的苹果吞了下去。可是,苹果太大,卡在了喉咙里。这块苹果肉就这样成了男人的喉结。所以,英文中的Adam’s apple就是用来表示“喉结”的。
林克一边听故事,一边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像觉得很神奇,又有点迷惑的样子。当了解了这个典故后,林克就经常跑到她爸爸身旁,一边摸他的喉结,一边说Adam’s 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