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宫外廷的障碍都已经消除,永徽六年(655年)十月十二日,唐高宗下诏:“王皇后、萧淑妃谋行鸩毒,废为庶人,母及兄弟,并除名,流岭南。”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到此为止,王皇后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她本想引进竞争机制,让武则天和萧淑妃两败俱伤,自己坐收渔翁之利,没想到“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自己做套把自己装进去了。而当年和她争风吃醋的萧淑妃,反倒成了同病相怜的难姐难妹。
皇后废了,中宫不可一日无主。六天之后,十月十八日,许敬宗联络百官上表,请求重立中宫。当天,皇帝就颁布了立武昭仪为皇后的诏书:
武氏门著勋庸,地华缨黻,往以才行选入后庭,誉重椒闱,德光兰掖。朕昔在储贰,特荷先慈,常得侍从,弗离朝夕,宫壶之内,恒自饬躬,嫔嫱之间,未尝迕目,圣情鉴悉,每垂赏叹,遂以武氏赐朕,事同政君,可立为皇后。
这个诏书的意思是说,武则天门第很好,是国家的勋臣之后,而且有才华、有品德,所以才被选入后宫,在后宫之中,深得众人喜欢。我当年做太子,整天侍奉父亲于床前,父亲看我如此周到用心,很想奖赏我,就把武则天赏赐给我了。这事儿就与汉朝的王政君如出一辙,所以现在我要立她为后。这简直就是一篇战斗檄文,每一句话都直接针对反对派的反对理由。
本来,反对派反对武则天有三个理由:第一,武则天出身低;第二,武则天不是先帝为李治所娶;第三,武则天侍奉过先帝,有历史污点。这篇诏书针对上述三点一一驳斥,且弹无虚发:反武派说武则天门第低微,这个诏书就强调她是功臣之后,本朝勋贵;反武派说武则天不是先帝所娶,诏书就说她是唐太宗因为唐高宗孝顺懂礼而赐予他的,因此也符合先帝的意志;反武派说武则天侍奉过先帝,诏书就把武则天比附成王政君。王政君是谁啊?她本来是汉宣帝的宫女,因为太子刚刚死了心爱的良娣,宣帝就把她赏赐给太子,作为安慰。这个太子就是后来的汉元帝。王政君一经宠幸,很快生下了儿子,所以元帝继位后,她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皇后。诏书引用王政君这个典故,首先,偷换身份,把武则天从先帝的才人变成先帝的宫女,宫女只是宫廷中的服务员啊,不是皇帝的妻妾,这个典故用得好,这样就避免了**的嫌疑。其次,王政君之所以能够成为皇后,关键在于她给汉元帝生了儿子,这也就再次强调了武则天相对于王皇后的优势,就是唐高宗在废立问题上反复强调的:王皇后无子,武则天有子。这么一来,武则天的三个问题就都不存在了,立她为皇后可以说是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