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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春秋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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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代,因数百年来战争互相吞并之结果,仅余强大诸侯十余国。因物力人力渐集中,诸侯如晋平公、齐景公皆营建渐侈(14)。虽远在南服之吴王夫差,亦“次有台榭陂池焉”(15)。偏近西戎之秦国亦当“戎王使由余观秦,穆公示以宫室积聚。由余曰:‘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16)

中国为崇奉祖先之宗法社会,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其宗庙建筑,均有一定制度。有违规逾制者,则见于史传。其中如鲁庄公“丹桓宫之楹而刻其桷”(17),“子太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18),等皆此例。

卿大夫住宅“唯里人命次”(19),规则尤严,故当鲁文公欲弛孟文子及却敬子之宅,皆以违礼不敢闻命。自营居室,如赵文子“斫其椽而砻之”,张老见而责其“贵而忘义,富而忘礼”,而惧其“不免”(20)。智襄子“为室美”,智伯亦曰:“美则美矣,抑臣亦有惧也。”(21)

当时盛游猎之风,故喜园囿。其中最常见之建筑物厥为台。台多方形,以土筑垒,其上或有亭榭之类,可以登临远眺。台之记录,史籍中可稽者甚多。

至战国之世,仅余七雄,诸侯已均“高台榭,美宫室”。苏秦且说齐湣王“厚葬以明孝;高宫室,大苑囿,以明得意”(22)。对建筑之观念,不若前此之简朴。且自周中世以降,尤尚殿基高巨之风,数殿相连如赵之丛台,即其显著之一例。今日燕故都巍然之台址,犹有三十余所。

关于此期建筑式样之资料,仅有少数器皿上所画之建筑物可供参考。故宫博物院藏采桑猎钫上有宫室图(图5),屋下有高基,上为木构。屋分两间,故有立柱三,每间各有一门,门扉双扇。上端有斗拱承枋,枋上更有斗拱作平坐。上层未有柱之表现。但亦有两门,一门半启,有人自门内出。上层平坐似有四周栏杆,平坐两端作向下斜垂之线以代表屋檐,借此珍罕之例证,已可以考知在此时期,建筑技术之发达至如何成熟水准,秦、汉、唐、宋之规模,在此凝定,后代之基本结构,固已根本成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