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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入职多年,单位一直没给缴纳社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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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阿姨在一家公司当保洁,每个月工资3500元。她在这家公司上班10年了,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给她缴纳社保,张阿姨担心自己年纪越来越大,到了退休年龄,没有了保障。张阿姨该如何维权呢?

法律解析

(一)用人单位没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应当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选择三种方式来维权:

1.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未依法缴纳社保包括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单位有这种违法行为的,劳动者不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立案受理。例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劳动者患病时应当由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

3.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补缴后拖欠的社保款项进入劳动者的社保账户,最终劳动者受益。但是在实务中,很多劳动者不重视这项权益,所以希望更多的劳动者能够有所了解,从而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