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这是黄氏家族一个关系重大的特殊日子。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外,早早地围满了记者。黄光裕、许钟民以及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再度被看守所的囚车给拉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月18日一审判决之后,黄光裕不服,当天跟律师沟通后决定上诉。
二审没有公开审理。黄光裕对一审的辩护律师颇不满意,上诉之后迅速将一审主辩律师田文昌给换掉了。自从做记者以来,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田文昌给证监会发行处官员王小石进行的辩护,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听田文昌滔滔不绝的法庭辩护。在我的印象中,田文昌无论是资历还是威望,都堪称十分优秀。
据我了解,黄光裕案已经超出了黄光裕本人,牵涉了公安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上海市公安厅、深圳市政府等多个部位、地方政府。黄光裕案已经形成了一张庞大的蜘蛛网,田文昌能够做到的,只能是对法庭上指控罪名本身的辩护,背后的左右力量,田文昌也只能无奈叹息。
黄光裕的罪名背后,看得见的,看不见的纠葛,让黄光裕案变得异常的复杂。田文昌就是有千张嘴,能够将中国的法律倒背如流,能够找出千百条无罪的辩护理由,能够让黄光裕最后的量刑减轻吗?
我曾经问过一位律师朋友,我说在很多人看来,那些罪犯都是自作孽,甚至不可饶恕,你为什么还要替他们卖命辩护?难道仅仅是为了律师代理费吗?钱当然重要,这是律师养家糊口的保障,如果有律师站在法庭上说,我免费为罪大恶极之人辩护,那么这个律师可能大脑缺氧。
“我选择律师跟你选择当记者一样,尽管你很讨厌罪大恶极之人,你在采访的时候你总希望听到他的声音吧?尽管这个人可能是为了给自己辩解的胡说八道,你也一定要去听听他作为当事人怎么说,这是一种公平说话的权利。我们当律师也一样,律法是平等的,那么你就要给罪犯说话的权利,当然就要给人辩解的权利,所以也就有了律师这个职业。”我的朋友说,因为犯罪嫌疑人往往不懂法律,他们在辩解的时候总是不得要领,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以及意见,甚至在法律的范围之内,无法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所以就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去帮助他们在法律的框架之内主张自己的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