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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亿元的损失,真相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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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8日,晚上九点了,京通快速路上的车堵成了长龙,哗啦啦的大雨打着车窗,手机彩铃狗叫声“汪汪汪”响个不停,我看了看电话,是黄氏家族打来的。

“非常抱歉,实在太忙了,我马上就回复你的邮件。”电话那端是国美电器大股东的代表,他的声音总是那样的诚恳。电话中他的唯一要求是:“对你的采访的回答,不是黄秀虹或者黄艳虹个人,而是代表国美电器大股东的黄氏家族。”

挂完电话,我将车里的音乐调大了一些,是《第一书记》的主题曲《做人》:“不求光环,不求缤纷,只愿做一个大写的人。”音乐总是让我感到沉重,五味杂陈,在这个纷纷扰扰的时代,谁能不求光环,不求缤纷呢?我突然想,黄光裕这个时候在想什么?是的,他现在也许正在总参看守所听窗外的雨。

那么,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陈晓这个时候在窗前听雨吗?国美电器董事局已经跟大股东黄氏家族撕破了脸,从8月5日开始,双方开始指责、攻击,甚至出现私下谩骂,你死我活的对决已经展开。谁是最后的胜利者?

回到家,我打开了黄氏家族的回复。

我在采访提纲中提出:黄光裕司法事件发生后,财务总监方巍的说法是银行紧缩对国美的银根,甚至出现银行集体逼债事件。国美获得的银行授信一度下降到10亿元,供货商借款周期压缩到7天,这种情况下,银行要求陈晓提供担保。当然,陈晓的担保为后来的贝恩资本看中,并捆绑到债转股问题上,一旦国美出现1亿元的呆坏账,国美就要承担1.5倍的赔偿责任。那么大股东是否作出过授权,董事会成员可以为上市公司担保?这种担保跟引入的第三方资本捆绑,并且是双倍赔偿,董事会成员是否有违背董事信托责任之嫌疑?如果是得到黄光裕授权,这种授权又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