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书
清代人林觉民写了一篇《与妻书》,借来标题一用,但总觉得自己过于无耻。
林觉民的《与妻书》是封绝笔信,当时的背景不同,所处的地方也不一样,作者围绕“吾至爱汝”而又不能不“忍舍汝而死”这一矛盾复杂的感情,写得缠绵悱恻而又豪情满怀,是爱的颂歌,更是一首正气之歌。
后人以他的这种情怀所感动,可以说,这篇《与妻书》真有点脍炙人口。
我一后世草民,无法与林觉民相提并论。
“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这里是一种悲壮。
我很早就想写下自己的悲壮来,总觉得没有机会,今天偶尔读完《与妻书》,了然于胸。
男人的悲情分为很多种,为国,为家,为自己。但我没理由鄙视那些为家为妻而悲壮的男人,人各有志吧,在和平年代,和谐的爱情观更值得追随。
前几日读清人石成金的《传家宝》,偶得一句,搜遍网络,也找不出完整的同句,于是敲下来,作为开始—世俗为儿女结姻,惟以房屋、田园、车马、奴婢、衣饰之盛则缔之,虽来自杀人、劫夺、不仁、不义,俱置不问,岂非大错?
我和妻的相遇,相识、相知,都是靠自己的一相情愿而完成的,但现在婚姻自主的社会里,一相情愿有太多的好处,我们走到一起,彼此没有论太多的容貌、长相、学历、家资。这一点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自己选择了自己喜欢的。
坏处更是显而易见,不论你以后吃苦享福,都跟父母无关。包办婚姻如果不幸了,我们可以埋怨父母,但现在,我们如果不幸了,自己只落得个被埋怨的份儿,真是打掉的牙齿自己吞,苦不堪言。
庆幸的是,我一直幸福着。
所以,将这些幸福的细节记录下来,我怕它们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