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
北京的冬天。
天气预报说,当时温度已经到零下二度了。
在电话里,我告诉她,你可要注意呀,北京很冷了。她大大咧咧地说,不怕的,深圳也冷过。
我在北京西站见到她的时候,她一身单薄,穿件裙子,腿上连丝袜都没穿。没办法,给她披上我准备的一件破皮衣,怎么着也得先让她回到住处。
在回龙观,我和男男女女的几位朋友合住。
她浑身鸡皮疙瘩地赶到回龙观后已经哆嗦了,我赶紧找其他朋友借了件衣服给她穿上,然后下楼跟她去买衣服。
我们的记忆,就是这样开始的。
在三年前,我们还未见面的N 个日日夜夜里,她最擅长做的事情就是换着马甲顶我的帖子,给我找错别字,然后大半夜地发个短信问我睡了没有,中午发短信问我吃了没有……
一切就那么随意。
昨晚我们又聊起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她躺在沙发上,我的屁股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刚好将她缩在沙发的一个角落里。就那样,我坐在她的身上,开始回忆起我们三四年前的“恩怨”。
她说:“我实在想不起来看上你哪点了!”
她接着又说:“说实在的,见了你的面之后,离我想象的差太远了,没钱不说,人还长得邋遢;邋遢不说,那屋子里臭气熏天,简直没法住人;没法住人不说,你还几天不刷牙;不刷牙不说,你还几天不洗澡……”说到激动处,她叹了口气,继续补充:“唉,那个冬天,你那件破皮衣估计是有灵性的,我一穿上它,啥都不想了,造孽呀!”
我说我那件衣服还是第二次杀回北京后一位编辑送的。
她说,那位编辑给你送了个媳妇。
丫头一直很爱干净,衣服一天一洗,地几乎是一两天一拖。可我不一样,能凑合就凑合,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这就是生活嘛!”我感觉乱一点是生活的本质,收拾得整齐了,倒没了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