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日还没到她下班的点,她就煞有介事地给我来电话说要跟同事去深圳书城。我怎么觉得这事情有些瞎子女婿拜丈人,有点有眼不识泰山的味道呢?
丫头啥时候也会去书城,莫非她从认识到自己对国文或洋文的不足,要恶补一下。说实话,她这个临时的决定,让我琢磨了小半天。
晚上,我到面馆随便吃了点,抱着先奚落一番后支持一番的心态等着看她买回来什么书。
等到十点多,大包小包地进来了,我赶紧接过来,依次发现她买的东西如下:面包、几个牙刷、牛奶……就是没见书。
半天,她才从小包里掏出一本钢笔字字帖,不好意思但又意志坚定地告诉我:“我要练字。”
闲话不说,她是外面吃过饭回来的,一回家冲凉洗刷,然后赶紧坐在茶几前一本正经地开始练字。
一般碰到这样的情况,我们都是各干其事,互不干扰,就是视对方为空气的那种。我心下窃喜:没有好的电视剧了,总有一样东西能把你拴住,看来这孩子是有上进心了。
没写几个字,她就问我:“一个王(音)字,一个民字,怎么读?”
“王,民?”我脑子里迅速搜索着,这到底是什么字呢?
想了半天没想起来,她就嘲笑我:“好歹你是个文化人儿啊,这么个字都不认识。”
“五笔怎么打?”我问她。
“哦,YNNA。”她回答。
于是,我把输入法切换到五笔,输入“YNNA”,天,居然是个“氓”字!
“这是流氓的‘氓’字啊,你咋连流氓都不认识了?”
“哦,放一起我认识,拆开就不认识了。”她回答得轻描淡写。
我伸过头一看,还连一行都没写满。写完“氓”字,她若有所思地站起来,走到书架旁边,扫视半天后突然长叹一口:“唉,先睡觉,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