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错尸!想想真后怕啊,虽然没有烧尸法庭,但是饭碗肯定不保了,幸好七爷接到通知,要把另外两具尸体也烧了,不然我就玩到头了。
七爷还被蒙在鼓里,我如此殷勤,给他留下了“这小子不错”的好印象。晓凌更是有劫后余生的感觉,殷勤地给她老子端茶倒水,不在话下。
刚流完一身冷汗,事情又来了!对,处理骨灰!
汪财叫我俩找地方把他们的骨灰撒了,不用立碑。我也没那心思立碑,给毒枭立牌坊非我所为。
我和晓凌决定,找平姐,把骨灰埋山上。
白天我找到平姐,平姐给了我一个位置叫我去埋。其实几斤灰要埋是再简单不过的事,路边也可以。但是大家别忘了,死人住的地方每平方米的价格很贵!寸土寸金说京沪穗,还不如说是公墓。而且如果大家都随便埋,那火葬场公墓园就无章法了,做事要有规则,必须的。
平姐给我一个草图,说北三区三十层七十六号旁边有个小阁楼,那儿有个坑可埋。由于白天忙,到了晚上我才想起这件事,平姐说她就不跟我去了。我一想,没事,公墓区我很熟悉,坟头都是有编号的,很好记。
我告别平姐,约晓凌一起去。
女人就是麻烦!出去埋个骨灰都要打扮!穿得花枝招展,长发披肩,眉如翠羽,一身黑色紧身衣把胸臀捆得如包如山,外穿一件短衫,最让人受不了的是,本来嘴唇就红如樱桃,还要涂抹得像个吸血鬼。
我真搞不懂女人是怎么想的,此时的我无心赏月,无心阅“凌”。
我说:“打扮成这样去哪儿呢?”
晓凌说:“咋了?见不得人?”
我说:“不是见不得人,是见不得鬼。”
晓凌生气道:“你什么意思啊你?”
“你看,你穿这么漂亮去北三区,是人都以为你是聂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