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了半年就学会了开车。我们的灵车是用金杯改装的,绵羊头,2.4排量,落地价就十万左右吧。我学开车是主动出击,我多次帮大力搬尸,再加上我多次对他死缠烂打,他终于决定以人情方式回报我,让我半夜在火葬场的广场拉了好几晚的轮胎,慢慢就学会了,但是技术很一般,老熄火。大力说,技术不好不能开灵车,拉着尸体一路熄火会把活人吓死,把死人颠活。
开灵车真爽,灵车唯我独尊,一切活人的车都会躲得远远的。开着惬意至极!
学会了开车,手就特别痒。晓凌坐过阿坤的大奔,我也不能落后,找阿坤借个大奔是不可能的,但大力与我同屋,找他要车,难度不大,只要他肯借,我就敢开,只要晓凌敢坐,我就敢开得像飞一样,不就是个破金杯嘛。
有一天,大力说他那部灵车要去检修,那车要休息三天。我也正好连休两天,天天对着死人,心理压力大,我们也常放假放松。我和大力说了想法,他也给个顺水人情,让我来个公车私用。
大力问我:“开灵车出去干吗?”
我说:“别管,我拿它练练在高速上开车的本领。”
大力觉得在理,说:“无所谓了,开这车不怕撞人,生人见了都会让路的。嘿嘿,我这个车,比大使馆的车还好使。”
大力问:“你是等我检修完再开,还是你玩回来再去修?”
我想了想:“回来再修。我晚上走。”
大力说:“也好,回来撞坏了第三天修正好,否则得修两次。”
“我靠!你想我出师未捷身先死?死大力!”大力够坏!我拿了钥匙就不与他计较。找晓凌去兜风!哈哈。
我哼着小曲,屁颠屁颠地去宿舍找晓凌。我敲了几下房门,没人回应,书琴也不在。估计两人在化妆室学习使用化妆新产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