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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杯酒下肚,王星焰就有点犯迷糊了,至少思路已经没有刚才那么清晰。王星焰原来不是这样的,王星焰发现喝酒与地域有关,以前在内地的时候,天气一冷,到了晚上自动就想喝酒。特别是在建设兵团的时候,经常跟老丁喝酒。老丁有钱,行政十九级,在建设兵团那种生活标准下,算是大款了。关键是老丁拿钱根本就不当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所以几乎天天晚上喝酒,于是王星焰就天天跟着沾光。有时候沾得不好意思了,自己跑到团部小卖部买上二斤酒,还被老丁骂一顿。但是骂归骂,喝还是照喝,而且要多喝。为什么?因为老丁太能喝了,所以为了控制自己,每次老丁去小卖部买酒的时候,不多,只买一瓶。一瓶酒俩人喝,王星焰喝三四两,老丁喝六七两,而遇上王星焰买,由于买的次数少,所以就不好意思只买一瓶,于是每次买两瓶,既然买了两瓶了,那么喝了一瓶之后就自然要喝第二瓶,如此,王星焰的酒量也就被练出来了,喝七两白酒是没有问题的。

王星焰的这种习惯甚至一直保持到上大学。王星焰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学校的小卖部清仓,清理出一些说不清是哪个年头的陈年老酒,商标都看不清楚了,所以卖得非常便宜,王星焰知道酒是没有过期一说的,并且知道陈年的老酒好,所以一下子买了一箱,放在床底下,结果落得个“酒鬼”的绰号。

但是自打到了深圳之后,王星焰基本上就很少喝白酒了,没有机会喝,也想不起来喝。天知道今天跟李东在一起这么巧,服务员小姐拼命向他们推销一种白酒,而且正好是他们家乡产的那种白酒,李东不知道深圳人很少喝白酒的规矩,就要了一瓶,王星焰今天做东,当然不能阻止客人点酒,于是稀里糊涂地跟李东喝上了,并且喝迷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