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帝国设计师:董仲舒传

五、正名:传统政治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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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过,董仲舒对中国传统政治的整体构思,其思想来源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先前的思想资料,一是基于对社会现实的批判性思考。而其致思的基本特色或者说基本路数,则是借助于“正名”这一中国传统思维方式。

我们知道,以正名为核心内容的等级观念是孔子以来儒家的主导思想。在孔子的思想里,除了强调对自然、社会和一般事物的名实正当的思维形式之外,更重要的是强调名分、等级等等属于主观政治伦理方面的实践法则问题。按照孔子的要求,统治者的主要职责是使每个社会成员自愿安于各人命定中所处的社会地位而勿僭位逾等,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他指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1]这就将本来只具有逻辑学意义的名实问题提到能否使社会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孔子之后,儒、道、墨、法、名诸家也都致力于名实问题的探讨,他们虽然侧重点不同,但在涉及到社会政治问题时,无不与孔子的正名——等级观念有相同或相似之处。

先秦诸子的正名思想对董仲舒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促使董仲舒在思考社会政治结构的合理建置时充分注意到名实相当的问题,而且启发董仲舒在对君主行为规范的设计中也格外重视名实之间的内在关系问题。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2]统治者治国平天下的基本准则不是严刑峻法,而是导民以礼,自己首先成为道德的楷模。墨子也认为,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然而正者,无自下正上者,必自上正下。是故庶人不得次己而为正,有士正之;士不得次己而为正,有大夫正之;大夫不得次己而为正,有诸侯正之;诸侯不得次己而为正,有三公正之;三公不得次己而为正,有天子正之;天子不得次己而为正,有天正之。”[3]在这里,我们除了看到自上正下的原则外,也看到墨子是多么认真地强调自上而下的严格的等级序列。仅就此而言,孔墨思想实有相通相容之处。所有这些,都不能不对董仲舒关于中国传统政治的整体构思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