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喜欢上了一个人,划重点,不是李怼怼。
事情是这样的。
在那个雨夜,李怼怼送我伞让我回家之后,我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我认为他只是十分单纯地在怼我,十分单纯。
于是,第二天,我连夜画稿子,脑海里忽然浮现出烤年糕、烤脑花、烤韭菜、烤肉串的模样时,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打算花点钱犒劳自己。
我放下画笔,拿了钥匙,穿着我的珊瑚绒睡衣就出门买烧烤去了。
一个人住就是这一点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丝毫不用征求别人的同意。
李怼怼这栋楼的位置真的偏,外卖没人送,离最近的烧烤店走路大概半个小时,还都是楼房间的阶梯小路,一层层一阶阶,买个烧烤合着得翻两座小山。
我心里还挂着刚才没画完的稿子,一边跳着小阶梯,一边想着构图和剧情。
忽然,前面拐角的地方传来“吱吱呀呀”的声音,转角过去一看,是个老旧失修的路灯挂在电线上晃**,它**出的灯光在地上画出分明的光暗界限。
光影交替间,一个小孩面对着老旧的墙壁静静地站着,他的影子像古老的钟摆,随着路灯的摇晃,在地上甩来甩去。
我是一个想象力不太丰富的漫画作者,可好歹是个作者。看见小孩的一瞬间,我已经自动脑补出了一万个鬼故事,把自己吓出了一头冷汗。
我听着路灯“吱吱”晃**的声音,做了无数思想斗争,在看到他校服背上映着的小学校徽时,终于稍微定了定心神,是附近小学的学生。
属于现实认知的东西强制拽停了我越开越远的想象小火车。
是了,我在非人类聚集区住了这么久,是见识了各种各样的非人类,但从来没听他们提过虚幻的鬼魂之类的东西。
想多了吧。
“小朋友,你在这里干什么?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