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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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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纪二十二(起屠维赤奋若,尽著雍阉茂,凡十年

○孝成皇帝上之上

建始元年己丑,公元前三二年

春,正月,乙丑,悼考庙灾。

石显迁长信中太仆,秩中二千石。显既失倚,离权,于是丞相、御史条奏显旧恶;及其党牢梁、陈顺皆免官,显与妻子徙归故郡,忧懑不食,道死。诸所交结以显为官者,皆废罢;少府五鹿充宗左迁玄菟太守,御史中丞伊嘉为雁门都尉。司隶校尉涿郡王尊劾奏:“丞相衡、御史大夫谭,知显等颛权擅势,大作威福,为海内患害,不以时白奏行罚,而阿谀曲从,附下罔上,怀邪迷国,无大臣辅政之义,皆不道!在赦令前。赦后,衡、谭举奏显,不自陈不忠之罪,而反扬著先帝任用倾覆之徒,妄言‘百官畏之,甚于主上’;卑君尊臣,非所宜称,失大臣体!”于是衡渐惧,免冠谢罪,上丞相、侯印绶。天子以新即位,重伤大臣,乃左迁尊为高陵令。然群下多是尊者。衡嘿嘿不自安,每有水旱,连乞骸骨让位。上辄以诏书慰抚,不许。

立故河间王元弟上郡库令良为河间王。有星孛于营室。

赦天下。

壬子,封舅诸吏、光禄大夫、关内侯王崇为安成侯;赐舅谭、商、立、根、逢时爵关内侯。夏,四月,黄雾四塞,诏博问公卿大夫,无有所讳。谏大夫杨兴、博士驷胜等对,皆以为“阴盛侵阳之气也。高祖之约,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诸弟皆以无功为侯,外戚未曾有也,故天为见异。”于是大将军凤惧,上书乞骸骨,辞职。上优诏不许。

御史中丞东海薛宣上疏曰:“陛下至德仁厚,而嘉气尚凝,阴阳不和,殆吏多苛政。部刺史或不循守条职,举错各以其意,多与郡县事,至开私门,听谗佞,以求吏民过,谴呵及细微,责义不量力;群县相迫促,亦内相刻,流至众庶。是故乡党阙于嘉宾之欢,九族忘其亲亲之恩,饮食周急之厚弥衰,送往劳来之礼不行。夫人道不通则阴阳否隔,和气不兴,未必不由此也。《诗》云:‘民之失德,乾糇以愆。’鄙语曰:‘苛政不亲,烦苦伤恩。’方刺史奏事时,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务。”上嘉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