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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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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纪十九(起玄黓摄提格,尽强圉协洽,凡六年

○显宗成皇帝下

咸康八年壬寅,公元三四二年

春,正月,己未朔,日有食之。

乙丑,大赦。

豫州刺史庾怿以酒饷江州刺史王允之;允之觉其毒,饮犬,犬毙,密奏之。帝曰:“大舅已乱天下,小舅复欲尔邪!”二月,怿饮鸩而卒。

三月,初以武悼后配食武帝庙。

庾翼在武昌,数有妖怪,欲移镇乐乡。征虏长史王述与庾冰笺曰:“乐乡去武昌千有馀里,数万之众,一旦移徙,兴立城壁,公私劳扰。又江州当溯流数千里,供给军府,力役增倍。且武昌实江东镇戍之中,非但抜御上流而已;缓急赴告,骏奔不难。若移乐乡,远在西陲,一朝江渚有虞,不相接救。方岳重将,固当居要害之地,为内外形势,使阯之心不知所向。昔秦忌亡胡之谶,卒为刘、项之资;周围恶檿弧之谣,而成褒姒之乱。是以达人君子,直道而行,禳避之道,皆所不取;正当择人事之胜理,思社稷之长计耳。”朝议亦以为然。翼乃止。

夏,五月,乙卯,帝不豫;六月,庚寅,疾笃。或诈为尚书符,敕宫门无得内宰相;众皆失色。庾冰曰:“此必诈也。”推问,果然。帝二子丕、弈,皆在襁褓。庾冰自以兄弟秉权日久,恐易世之后,亲属愈疏,为它人所间,每说帝以国有强敌,宜立长君;请以母亲弟琅邪王岳为嗣,帝许之。中书令何充曰:“父子相传,先王旧典,易之者鲜不致乱。故武王不授圣弟,非不爱也。今琅邪践阼,将如孺子何!”冰不听。下诏,以岳为嗣,并以弈继琅邪哀王。壬辰,冰、充及武陵王晞、会稽王昱、尚书令诸葛恢并受顾命。癸巳,帝崩。帝幼冲嗣位,不亲庶政;及长,颇有勤俭之德。

甲午,琅邪王即皇帝位,大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