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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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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元历上

演纪上元庚午,距太祖庚辰岁,积年二千二十七万五千二百七十算外,上考往古,每年减一算,下验将来,每年加一算。

步气朔术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岁实,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二十四。

通余,二万七千四百二十四。

朔实,一十五万四千四百四十五。

通闰,五万六千八百八十四。

岁策,三百六十五,余一千二百七十四。

朔策,二十九,余二千七百七十五。

气策,一十五,余一千一百四十二,秒六十。

望策,一十四,余四千二,秒四十五。

象策,七,余二千一,秒二十二半。

没限,四千八十七,秒三十。

朔虚分,二千四百五十五。

旬周,三十一万三千八百。

纪法,六十。

秒母,九十。

求天正冬至

置上元庚午以来积年,以岁实乘之,为通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以日法约之,为日,不盈,为余;命壬戌算外,即得所求天正冬至大小余也。(先以里差加减通积分,然后求之。求里差术,具《月离》篇中。)

求次气

置天正冬至大小余,以气策及余累加之,秒盈秒母从分,分满日法从日,即得次气日及余分秒。

求天正经朔

置通积分,满朔实去之,不尽,为闰余;以减通积分,为朔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尽,为余,即得所求天正经朔大小余也。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经朔大小余,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经日及余秒也。

求没日

置有没之气恒气小余,如没限以上,为有没之气;以秒母乘之,内其秒,用减四十七万七千五百五十六;余,满六千八百五十六而一;所得并入恒气大余内,命壬戌算外,即得为没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