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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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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张徐张胡列传第三十四

邓彪字智伯,南阳新野人,太傅禹之宗也。父邯,中兴初以功封鄳侯,仕至勃海太守。彪少励志,修孝行。父卒,让国于异母弟荆凤,显宗高其节,下诏许焉。

后仕州郡,辟公府,五迁桂阳太守。永平十七年,征入为太仆。数年,丧后母,辞疾乞身,诏以光禄大夫行服。服竟,拜奉车都尉,迁大司农。数月,代鲍昱为太尉。彪在位清白,为百僚式。视事四年,以疾乞骸骨。元和元年,赐策罢,赠钱三十万,在所以二千石奉终其身。又诏太常四时致宗庙之胙,河南尹遣丞存问,常以八月旦奉羊、酒。

和帝即位,以彪为太傅,录尚书事,赐爵关内侯。永元初,窦氏专权骄纵,朝廷多有谏争,而彪在位修身而已,不能有所匡正。又尝奏免御史中丞周纡,纡前失窦氏旨,故颇以此致讥,然当时宗其礼让。及窦氏诛,以老病上还枢机职,诏赐养牛、酒而许焉。五年春,薨于位,天子新临吊临。

张禹字伯达,赵国襄国人也。

祖父况族姊为皇祖考夫人,数往来南顿,见光武。光武为大司马,过邯郸,况为郡吏,谒见光武。光武大喜,曰:“乃今得我大舅乎!”因与俱北,到高邑,以为元氏令。迁涿郡太守。后为常山关长。会赤眉攻关城,况战殁。父歆,初以报仇逃亡,后仕为淮阳相,终于汲令。

禹性笃厚节俭。父卒,汲吏人赙送前后数百万,悉无所受。又以田宅推与伯父,身自寄止。

永平八年,举孝廉,稍迁;建初中,拜杨州刺史。当过江行部,中上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难于济涉。禹将度,吏固请不听。禹厉言曰:“子胥如有灵,知吾志在理察枉讼,岂危我哉?”遂鼓楫而过。历行郡邑,深幽之处莫不毕到,亲录囚徒,多所明举。吏民希见使者,人怀喜悦,怨德美恶,莫不自归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