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同知吴公,刚正不阿。时有陋规:凡贪墨者亏空犯赃罪,上官辄庇之,以赃分摊属僚,无敢梗者。以命公,不受,强之不得,怒加叱骂。公亦恶声还报之曰:“某官虽微?亦受君命。可以参处,不可以骂詈也!要死便死,不能损朝廷之禄,代人偿枉法赃耳!”上官乃改颜温慰之。人皆言斯世不可以行直道,人自无直道耳,何反咎斯世之不可行哉!会高苑有穆情怀者,狐附之,辄慷慨与人谈论,音响在坐上,但不见其人。适至郡,宾客谈次,或诘之曰:“仙固无不知,请问郡中官共几员?”应声答曰:“一员。”共笑之。复诘其故。
曰:“通郡官僚虽七十有二,其实可称为官者,吴同知一人而已。”是时泰安知州张公,人以其木强,号之“橛子”。凡贵官大僚登岱者,夫马兜舆之类,需索烦多,州民苦于供亿。
公一切罢之。或索羊豕,公曰:“我即一羊也,一豕也,请杀之以犒驺从。”大僚亦无奈之。公自远宦,别妻子者十二年。初莅泰安,夫人及公子自都中来省之,相见甚欢。逾六七日,夫人从容曰:“君尘甑犹昔,何老悖不念子孙耶?”公怒大骂,呼杖,逼夫人伏受。公子覆母,号泣求代。公横施挞楚,乃已。夫人即偕公子命驾归,矢曰:“渠即死于是,吾亦不复来矣!”逾年公卒。此不可谓非今之强项令也。然以久离之琴瑟,何至以一言而躁怒至此,岂人情哉!而威福能行床第,事更奇于鬼神矣。
【译文】
济南府同知吴公,刚直不阿。当时的济南府,有个很不好的惯例:对贪赃的人,上级官员总是给以袒护,对他们因贪污而亏空的金钱,分摊给下属官吏,无人敢于违抗。摊给吴公,吴公不接受,强迫也不接受,上司火了,竟给以呵斥、责骂。吴公也恶声恶气地回敬他的上司,说:“我官职虽小,也是受君之命的命官。你可以弹劾处分我,不可以骂我!要死就死,决不捐出朝廷的俸禄,替人去偿还枉法贪得的赃款!”上司这才改变脸色,亲切安慰他。人们都说这个世道不能按照自己的正道去做事,那是自己没有主道,怎能怪罪这个世道不正道呢?扁苑县有个名叫穆情怀的人,狐仙附在他的身上,慷慨激昂地与人谈论,声音响在座位上,却看不见那个人。他来到济南,在宾朋谈笑之间,有人向他问道:“狐仙从来没有不知道的事情,请问济南府中当官的共有几员?”狐仙应声回答说:“一员。”大家都笑了。又问他怎么只有一员,它说:全府的官僚虽有七十二员,其实可以称为官的,只有吴同知一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