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间,历城令梦城隍索人服役,即以皂隶八人书姓名于牒,焚庙中;至夜八人皆死。
庙东有酒肆,肆主故与一隶有素。会夜来沾酒,问:“款何客?”答云:“僚友甚多,沽一尊少叙姓名耳。”质明,见他役,始知其人已死。入庙启扉,则瓶在焉,贮酒如故。归视所与钱皆纸灰也。令肖八像于庙,诸役得差,皆先酬之乃行;不然,必遭笞谴。
【译文】
明朝万历年间,山东历城县令梦见城隍要人去服役。于是,他便把衙门里的八个差人的姓名写在谍文里,在庙中焚化。当天夜里,这八个差人都死去了。城隍庙的东侧,有一个卖酒的摊子,摊主与一位差人有些交情。正好那夜这位差人来买酒,摊主问:“你买酒招待哪位客人呀?”那差人回答说:“都是些同在一起工作的朋友,买瓶酒喝,我就不一一说他们的姓名了。”第二天天明,问到其他人,才知道那买酒的差人已经死去了。摊主到城隍庙打开庙门,只见酒瓶还在。摊主回到家里,察看差人给的钱,都是一些纸灰。县令塑了那八个差人的泥像,供在庙里,其他差人每得到上司的差遣,都来这里敬神,不然的话,必然会受到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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