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五粒,有僮仆独宿一室,恍惚被人摄去。至一宫殿,见阎罗在上,视之曰:“误矣,此非是。”因遣送还。既归大惧,移宿他所。遂有僚仆郭安者,见榻空闲,因就寝焉。又一仆李禄,与僮有夙怨,久将甘心,是夜操刀入,扪之以为僮也,竟杀之。郭父鸣于官。时陈其善为邑宰,殊不苦之。郭哀号,言:“半生止此子,今将何以聊生!”陈即以李禄为之子。郭含冤而退。此不奇于僮之见鬼,而奇于陈之折狱也。
济之西邑有杀人者,其妇讼之。令怒,立拘凶犯至,拍案骂曰:“人家好好夫妇,直令寡耶!即以汝配之,亦令汝妻寡守。”遂判合之。此等明决皆是甲榜所为,他途不能也。而陈亦尔尔,何途无才!
【译文】
孙五粒有个书童独自睡在一间房内,恍惚被什么人捉走了。到了一座宫殿,他看到阎王爷坐在上面。阎王爷审看一下,说:“错了,不是此人!”因此就把他遣送回来,回来后,他心里非常害怕,就搬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住。随后,有个名叫郭安的仆人,见此房无人住,便在**住下。又有个仆人名叫李禄,对书童原有些怨恨,很早就想报复。那天夜里,李禄拿着刀进入这间房子,摸摸**的人,以为是书童,竟然把郭安杀死了。郭安的父亲因儿子被害告到官府。当时陈其善任县令,没把这件案子放在心上,郭安的父亲悲痛的申述,说:“我这辈子就只有一个儿子,如今被人杀害,我今后可怎样过日子啊!”陈县令竟然判定李禄过继给郭父。郭父不得不含冤回去。
这段故事中书童见鬼倒没有什么希奇的,最希奇的倒是陈县令竟然这样判案……济南的西城有个杀人犯,被受害人的妻子告到官府。县令一听大怒,立刻把杀人凶犯捉了来。一见凶犯,县令便拍案大骂,说:“人家好好端端一对夫妻,竟然被你拆散,就把你配给她做丈夫,也叫你的妻子去守寡!”于是便依此判决。如此明了快速地判案,只有科举中正榜出身的官员才能做到,其他出身的官是办不到的。陈县令就是这样,怎么能说他没有“才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