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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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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季霖摄篆沅江,初莅任,见猫犬盈堂,讶之。僚属曰:“此乡中百姓,瞻仰风采也。”少间人畜已半;移时都复为人,纷纷并去。一日出谒客,肩舆在途。忽一舆夫急呼曰:“小人吃害矣!”即倩役代荷,伏地乞假。怒呵之,役不听,疾奔而去。遣人尾之。役奔入市,觅得一叟,便求按视。叟相之曰:“是汝吃害矣。”乃以手揣其肤肉,自上而下力推之,推至少股,见皮内坟起,以利刃破之,取出石子一枚,曰:“愈矣。”乃奔而返。后闻其俗有身卧室中,手即飞出,入人房闼,窃取财物。设被主觉,絷不令去,则此人一臂不用矣。

【译文】

李季霖代理沅江县令,初到任所,看到衙门里挤满了猫和狗,他非常惊讶。属下人说:“这些猫和狗都是本乡本土的百姓,前来瞻仰先生您的风采。”不多时,衙门里出现的一半是人,一半是猫狗。又过了一段时间,这些猫狗都恢复了人的模样,陆陆续续离开了这里。

一天,李公去拜访客人,轿子走在半路,突然,一名轿夫急喊:“我遭人陷害了”,立刻请别人代替他来抬轿子,趴在地上请假。李公很生气,严厉地斥责他,轿夫也不答理,急忙跑开。李公派人在后面跟着他,只见这个轿夫跑到市场里,找一位老翁,请他给看看。老头相看后,对他说:“你是被陷害了”于是用手端起轿夫的手臂,从上往下用力推拿,当推拿到小腿时,只见肉皮里鼓起一个包,老头用快刀割破它,从中取出一颗石头子,说声:“好了!”于是,轿夫便跑了回来。

后来,又听说:沅江地方的风俗,一个人的身体躺在家里,手却能飞出去,到人家房里偷盗钱财。如果被房主人发现,抓住这只手,不放回去,那么这个人的一只手臂便从此废了。

天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