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了吧,我回国一年半以来,看来看去,真有许多事看不入眼。当然,有许多事是我在外国时早就料到的,例如康有为要复辟,他当然一辈子还在闹复辟;隔壁王老五要随地唾痰,他当然一辈子还在哈而啵;对门李大嫂爱包小脚,当然她令爱小姐的鸭子日见其金莲化。
但如此等辈早已不打在我们的账里算,所以不妨说句干脆话,听他们去自生自灭,用不着我们理会。若然他们要加害到我们——譬如康有为的复辟成功了,要叫我们留辫子,“食毛践土”——那自然是老实不客气,对不起!
如此等辈既可以一笔勾销,余下的自然是一般与我们年纪相若的,或比我们年纪更轻的青年了。
我不敢冤枉一般的青年,我的确知道有许多青年是可敬,可爱,而且可以说,他们的前途是异常光明的,他们将来对于社会所建立功绩,一定是值得纪录的。
但我并不敢说凡是中国的青年都是如此,至少至少,也总可以找出一两个例外来。
我所说看不入眼的,就是这种的例外货。
瞧,这就是他们的事业:
功是不肯用的,换句话说,无论何种严重的工作,都是做不来的。旧一些的学问么,那是国渣,应当扔进毛厕;那么新一些的罢,先说外国文,德法文当然没学过,英文呢,似乎识得几句,但要整本的书看下去,可就要他的小命。至于专门的学问,那就不用提,连做敲门砖的外国文都弄不来,还要说到学问的本身么?
事实是如此,而“事业”却不可以不做,于是乎轰轰烈烈的事业,就做了出来了。
文句不妨不通,别字不妨连篇,而发表则不可须臾缓。
有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可以发表呢?有!——
悲哀,苦闷,无聊,沉寂,心弦,蜜吻,A姊,B妹,我的爱,死般的,火热的,热烈地,温温地,……颠而倒之,倒而颠之,写了一篇又一篇,写了一本又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