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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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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这一字,拿清朝官吏惯说的话来翻译,是“打板子”。打老百姓的板子,自然不足为奇,可是打官吏就奇,打小官也罢了,可是打的是大官,是政府中要人就更奇。打的是大官,喝打的人,却是皇帝或太监,打的地方,就在殿廷,这就叫廷杖,廷杖这名词最流行的时期是明代,可是,创造制度的,却不是明太祖,蒙古人早已用这手段对付他的文武大臣了。试引数例做证,《元史·桑哥传》:

至元二十四年十一月,桑哥言:臣前以诸道宣慰司及路府州县官吏,稽缓误事,奉旨遣人遍笞责之。

这一次打的是地方长官,虽然没有指明是哪一些地方的长官,可是从“诸”字看来,大概挨板子的一定不少。打了以后,并没罢官,大概是将息了几天,就起来办事。据同书《赵孟传》,也记有同样的事件:

至元二十四年诏遣尚书刘宣与孟,驰驿至江南,问行省丞相慢令之罪,凡左右司官及诸路官,则径笞之。孟受命而行,比还,不笞一人,丞相桑哥大以为谴。

这事和《桑哥传》所记时月相同,主使人也相同,可是罪案不同,也许不是同一件事。那么,从此看来,可见那时期的政府,是时常派使臣出去打地方官吏的板子的。最妙的是,赵孟派他去打人,他不肯打,后来却自己挨了一顿打,只因为迟到几分钟的关系,同传:

桑哥钟初鸣时即坐省中,六曹官后至者则笞之。孟(兵部郎中)偶后至,断事官遽引孟受笞。孟入诉都堂右丞叶李曰:古者刑不上大夫,所以养其廉耻,教之节义,且辱士大夫,是辱朝廷也。桑哥亟慰孟使出,自是所笞惟曹史以下。

可是比起周戭来,孟总算便宜,《陈天祥传》:

左司郎中周戭因议事微有可否,(卢)世荣诬以沮法,奏令杖一百,然后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