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律的生成与分类
想象一下,音乐中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它像树木一样,从黄钟这个“种子”开始生长。黄钟“生”出了林钟,林钟再生出太蔟,这样一直生下去,直到无射生出仲吕。这里的“生”可以理解为音乐上的衍生或变化。而“三分所生,益之一分以上生”和“三分所生,去其一分以下生”则是描述这些律音之间是如何具体变化的。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某种比例关系,一个律音可以衍生出另一个律音。
黄钟、大吕等前面提到的几个律音被认为是“上”律,而林钟、夷则等后面的则是“下”律。这种上下之分,可能与它们在音乐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关。
十二律与天地之气
在古代,人们认为天地之间的气息会合并产生风。当太阳到达某个位置时,月亮则“锁定”这种风,从而产生了十二律。这里其实是在描述一种天文现象与音乐理论之间的联系。例如,仲冬日短至时,就产生了黄钟这个律音;而到了季冬日长至,则产生了蕤宾。
十二律与月份、人事活动
每个月份都与一个特定的律音相对应,并且这个月的气候、天象和人事活动都与这个律音有关。例如:
?黄钟之月,是土事不宜进行的月份,要慎重不要揭开什么,以稳固天地的闭合,因为阳气即将泄露。
?大吕之月,意味着一年即将结束,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所以农民们没有什么特别要做的。
?太蔟之月,阳气开始生长,草木也开始茂盛,这是农民开始耕作的好时机,不能错过。
以此类推,每个月份都有其特定的气候和适宜或不适宜的活动。人们根据这些指导来安排自己的生活和农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