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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是什么呢?这问题很难解答。我想恋爱是人类最自然的灵的发动。在幼年思慕父母,亲爱兄弟,到了壮年就爱慕异性了。这本是很平凡的。但平凡就是真理,违背了这个真理,悲剧就要发生了,这是很明显的道理。何以今日的父兄并没有注意到!我并非绝对否认道德,但是不自然的道德确是罪恶。我要以此为前提把我的话述说下去。

不尊重他人的恋爱是今日最坏的一种社会病。父母不尊重儿女的恋爱,时常侵害媳妇或女婿的生活。我的姐姐自嫁柯家后,过的生活总算是幸福的。男性的柯名鸿把家事一切委之姐姐,因为柯是位外交人员,交际应酬比较紧,于是影响到家计上,所以姐姐常常向母亲借一千元两千元带回家去,母亲也一点不吝惜地任她拿了去。

有一天柯名鸿的父母突然由乡里走出来。柯老头子原是个县议会议员,因为交结官场,花了不少的钱,加以名鸿的留学用费的筹措,不单把家产变卖光了,还负了不少的债。柯老太太是个爱强的很稳健的人。姐姐对这两位翁姑表示十二分的欢迎,亲自带他们去看戏,看大公司。我真莫名其妙,何以姐姐这样耐烦呢?

“姐姐莫非想做贤孝的媳妇么?”我对母亲说。

“能够这样长久下去就好。”母亲笑了。但母亲看见姐姐对她的翁姑太好了,也像起了一种嫉妒。

“对自己的母亲一点不孝顺,对别人就这样尽殷勤。那个女儿忘记了她的父母了!”母亲这样地叹气。

但我反对母亲的意见。

“她因为爱丈夫才对翁姑尽孝道。一家能和和气气不好吗?”

“那是不错。但那个女儿还是渐渐地离开我们了。”

我对母亲思念女儿之情虽然抱同情,但总觉得母亲太不明理了。看见女儿过幸福的生活,做母亲的不是也该满足么?不以女儿为本位,而以自己为本位去论世情,对于嫁了人的女儿仍想执行其母权,那是大错特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