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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五年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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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六日。)

从“别字”说开去

自从议论写别字以至现在的提倡手头字,其间的经过,恐怕也有一年多了,我记得自己并没有说什么话。这些事情,我是不反对的,但也不热心,因为我以为方块字本身就是一个死症,吃点人参,或者想一点什么方法,固然也许可以拖延一下,然而到底是无可挽救的,所以一向就不大注意这回事。

前几天在《自由谈》上看见陈友琴先生的《活字与死字》,才又记起了旧事来。他在那里提到北大招考,投考生写了误字,“刘半农教授作打油诗去嘲弄他,固然不应该”,但我“曲为之辩,亦大可不必”。那投考生的误字,是以“倡明”为“昌明”,刘教授的打油诗,是解“倡”为“娼妓”,我的杂感,是说“倡”不必一定作“娼妓”解,自信还未必是“曲”说;至于“大可不必”之评,那是极有意思的,一个人的言行,从别人看来,“大可不必”之点多得很,要不然,全国的人们就好象是一个了。

我还没有明目张胆的提倡过写别字,假如我在做国文教员,学生写了错字,我是要给他改正的,但一面也知道这不过是治标之法。至于去年的指摘刘教授,却和保护别字微有不同。(一)我以为既是学者或教授,年龄至少和学生差十年,不但饭菜多吃了万来碗了,就是每天认一个字,也就要比学生多识三千六百个,比较的高明,是应该的,在考卷里发见几个错字,“大可不必”飘飘然生优越之感,好象得了什么宝贝一样。况且(二)现在的学校,科目繁多,和先前专攻八股的私塾,大不相同了,纵使文字不及从前,正也毫不足怪,先前的不写错字的书生,他知道五洲的所在,原质的名目吗?自然,如果精通科学,又擅文章,那也很不坏,但这不能含含胡胡,责之一般的学生,假使他要学的是工程,那么,他只要能筑堤造路,治河导淮就尽够了,写“昌明”为“倡明”,误“留学”为“流学”,堤防决不会因此就倒塌的。如果说,别国的学生对于本国的文字,决不致闹出这样的大笑话,那自然可以归罪于中国学生的偏偏不肯学,但也可以归咎于先生的不善教,要不然,那就只能如我所说:方块字本身就是一个死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