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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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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存稿》九 顺治七年正月,颁行清字《三国演义》。此如明时文渊阁书有《黄氏女书》也。《黄氏女书》为念佛,《三国演义》为关圣,一时人心所向,不以书之真伪论。其小说之禁,顺治九年题准,琐语**词通行严禁。康熙四十八年六月议准,**词小说及各种秘药,地方官严禁。五十三年四月九卿议定,坊肆小说**词严查禁绝,板与书尽销毁,违者治罪,印者流,卖者徒。乾隆元年覆准,**词秽说,叠架盈箱,列肆租赁,限文到三日销毁;官故纵者照禁止邪教不能察缉例,降二级调用。嘉庆七年禁坊肆不经小说,此后不准再行编造。十五年六月御史伯依保奏禁《灯草和尚》、《如意君传》、《浓情快史》、《株林野史》、《肉蒲团》等。谕旨不得令吏胥等藉端坊市纷纷搜查,致有滋扰。十八年十月,又禁止**词小说。

《十驾斋养新录》十八唐士大夫多浮薄轻佻,所作小说,虽非奇诡妖艳之事,任意编造,诳惑后辈。而牛僧孺《周秦行纪》尤为狂诞,至称德宗为沈儿,则几于大不敬矣。李卫公《穷愁志》载其文,意在族灭其家而始快,虽怨毒之词,未免过当,而僧孺之妄谈,实有以招之也。 或云僧孺本无此记,卫公门客伪造耳。 宋元以后,士之能自立者,皆耻而不为矣。而市井无赖,别有说书一家,演义盲词,日增月益,诲**劝杀,为风俗人心之害,较之唐人小说,殆有甚焉。

《求益斋文集》五《佩雅堂书目》小说类序 昔许文正公有言:弓矢所以待盗也,使盗得之,亦将待人。信哉斯言,自文字作而简策兴,圣贤遗训,借以不坠,而惑世诬民之书,亦因是得传。有为书至陋若嬉戏不足道,而亦能为害者,如小说是已。《虞初》《齐谐》,其来已久,魏晋至唐,作者寖广,宋以后尤多,其诡诞鄙亵亦日益甚。观者犹且废时失业,**心气,况于为之者哉?下至闾巷小人,转相慕效,更为传奇演义之类,蛊诳愚蒙,败坏风俗,流毒尤甚。夫人幸而读书,能文辞,既不能立言,有补于世,汲汲焉思以著述取名,斯已陋矣。然亦何事不可为者?何致降而为小说,敝神劳思,取媚流俗,甘为识者所耻笑,甚矣其不自重也!然亦学术之衰,无良师友教诲规益之助,故邪辟污下,至于此极而不自悟其非。呜呼,可哀也已!魏晋以来小说,传世既久,余家亦间有之,其辞或稍雅驯,姑列于目;而论其失,以为后戒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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