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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苦的年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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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故事

美国著名的农民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其诗歌独具一格,他用口语形式作诗,客观生动地描写了田园的风情以及村庄的朴实生活。弗罗斯特的诗随处可见美国的乡村情结,所以这种类型的诗能够广泛流传,得到人们的喜爱。他还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是指他处于传统诗歌与现代诗歌交替的特殊时期。

罗伯特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活泼而又充满意境,没有一点矫揉造作的元素在里面。罗伯特的诗常常从描写自然景物或者民俗风情入手,随后进入阐述哲学的意境。他的诗朴实无华,但是含有深刻的人生哲理,耐人咀嚼。

罗伯特16岁之时就着手写诗,20岁的时候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的一生笔耕不辍,共有十几本诗集出版,其中主要的有《波士顿以北》《山间组曲》《新罕布什尔》《西流的小溪》《见证树》《林间空地》等。

更难能可贵的是在罗伯特75岁与85岁寿辰之日,美国的参议院决定向他表示由衷的敬意。最让他引以为荣的是,他是第一个被邀请参加总统就职典礼的诗人。

如此耀眼的诗坛巨人,实在是让人敬佩不已。想要真正了解这位伟大的诗人,我们可以从他的父母开始说起。

罗伯特的父亲名叫小威廉·派瑞史考·弗罗斯特。小威廉的名字与其父亲相同,老弗罗斯特一直都是劳伦斯市的磨坊管理员,他是一个很严格而且很有钻研精神的人,可是却生活在一个老式的新英格兰家庭中。第九代的弗罗斯特,都有着吃苦耐劳的精神,而他们也是新起点的创造者,他们经历了战争洗礼,打败印第安人,建立了殖民地,而这些殖民地后来成了美国的一个州——波士顿州北方的沿岸地带。

有了这种先天优越环境与血统的先决条件,罗伯特的父亲注定会被培养成为管理员,前程当然也会是一片光明。他是从哈佛毕业的前程似锦的年轻人,他的外表俊朗,身材魁梧,胸怀天下,但却有着落拓不羁的性格。他在大学时期,第一年的学习成绩十分优秀,可是他竟然有一段时间想退学加入南军,差一点就成功。后来,小威廉为了能够多赚一些外快,曾经做过家教,但是没过多久他就会把挣来的钱花掉,有时候是为了自己心仪的女孩子,而有时候是因为赌钱而输掉。生活虽然如此,可是他还是在1872年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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