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酉五月在厦门万寿禅寺讲
第一章 三皈之略义
三皈者,皈依于佛、法、僧三宝也。
三宝义甚广,有种种区别。今且就常人最易了解者,略举之。
佛者,如释迦牟尼佛、阿弥陀佛等诸佛是也。法者,为佛所说之法,或菩萨等依据佛意所说之法,即现今所流传之大小乘经律论三藏也。僧者,如菩萨、声闻诸圣贤众,下至仅剃发被袈裟者皆是也。
皈依者,皈向依赖之意。
皈依于三宝者,乞三宝救护也。《大方便佛报恩经》云:譬人获罪于王,投向异国以求救护。异国王言:汝来无畏,但莫出我境,莫违我教,必相救护,众生亦尔。系属于魔,有生死罪。皈向三宝,以求救护。若诚心皈依,更无异向,不违佛教,魔王邪恶,无如之何。
既已皈依于佛,自今以后,决不再依天仙神鬼一切诸外道等。
既已皈依于法,自今以后,决不再依诸外道典籍。
既已皈依于僧,自今以后,决不再依于不奉行佛法者。
第二章 授三皈之方法
一、忏悔。
二、正授三皈。
三、发愿回向。
应先请授者详力解释此三种文义。因仅读文而未解义,不能获诸善法也。
正授三皈之文有多种,常所用者如下:
我某甲,尽形寿,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说)
我某甲,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三结)
前三说时,已得皈依善法。后三结者,重更叮咛令不忘失也。
忏悔文及发愿回向文,由授者酌定之。但发愿回向,应有以此功德,回向众生,同生西方,齐成佛道之意。万不可惟求自利也。
弘一大师书法作品
第三章 授三皈之利益
经律论中,赞叹皈依三宝功德之文甚多。今略举四则。《灌顶经》云:受三皈者,有三十六善神,与其无量诸眷属,守护其人令其安乐。《善生经》云:若人受三皈,所得果报,不可穷尽。如四大宝藏(四宝者:金、银、琉璃、玻璃。),举国之人,七年之中,运出不尽。受三皈者,其福过彼,不可称计。《较量功德经》云:若三千大千世界,满中如来,如稻麻竹苇。若人四事供养(饮食、衣服、卧具、汤药)满二万岁,诸佛灭后,各起宝塔,复以香花供养,其福甚多,不如有人以清净心,皈依佛法僧三宝所得功德。《大集经》云:妊娠女人,恐胎不安,先授三皈已,儿无加害;乃至生已,身心具足,善神拥护。是母受兼资于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