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卡奖已经成为一种营销电影的方式,而过程中的宣传活动已然于政治宣传别无二致,电影公司雇佣奥斯卡公关,就像政治竞选雇佣政治顾问一样。
在美国的政治竞选中,直接诋毁对手,是被默许的一种策略。
在这方面,好莱坞似乎要爱惜颜面一些,不会像野心政治家做得那样绝。
在去年的《美丽心灵》事件后,好莱坞制片厂们都从事件中吸取了教训,“黑”得更加小心谨慎了,一般很难看出谁是幕后黑手。
比如,2014提名最佳影片的9部作品中,针对《华尔街之狼》和《蓝色茉莉》的非议最大,前者是因为内容,后者则因为导演品行。
仔细追踪各方消息来源,很难判断这是否针对影片的“黑公关”,更难确定幕后黑手。
这次路平安遭遇的也是一样,幕后黑手是谁,短时间内几乎是确定不了的。
在这一点上,好莱坞又不如它的政界“老师”那般“够胆”。
问题是,奥斯卡背后的公关由来已久,对美国媒体或公众来说已不是秘密,为什么还要容许它存在呢?
这个也和政治竞选一样,“公关”代表的,是竞选意志,是求胜的精神。
虽然在运用过程中可能出偏差,但缺乏公关就表明连最基本的竞争姿态都没有,这在崇尚自由竞争的美国,会被视为不合格的竞争者。
《英雄》目前面临的处境就是这样。
不怎么公关,一副躺平姿态,寻求以作品质量、华夏文化吸引力获取“公正的、本应该给的、不给就是不识货的”选票,然后拿奖,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除非你不想拿奖,既然想拿奖,又花了钱,又是在老美这地界。
那就好好利用老美这边的规矩。
所以接下来路平安要做的,不是给大家澄清“我到底会不会画画”,而是“我要告诉大家,我来美利坚,就是为了拿奥斯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