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轩有些犹豫要不要收录,毕竟这家伙可是随时会死的。
但一想到现在需要他说真话,还是同意了。
谁知收录完成后,系统竟然还为他单独开辟了一个区域。
上面分类赫然标着三个字,狗腿类:张旺财。
嬴轩撇了撇嘴,这也算是一种独特能力吗?
有些无奈的看向他。
“我再问你一遍,你为何没死?或者说你为什么没有毒发!”
张旺财这才明白了嬴轩的意思。
“有!有!我也被毒虫控制了!我不是主动叛乱的!”
他看到人们听到这都紧盯着他,急忙指着一旁的芦苇解释道。
“芦苇!芦苇根部!”
“我是吃了芦苇根部,所以才能活到现在的!”
嬴轩一愣紧盯着他。
“你确定?”
张旺财一看嬴轩有兴趣,一股脑将自己的经历都说了出来。
“我们被选成传信人后,几乎是两边不是人。”
“寿春城里的人不拿我们当人看,外边被威胁的流民也随时想杀了我们!”
“所以为了活命我们就抱团,每次离开寿春城后,都会聚在一起交换下各自的消息。”
“没几次我们就发现了一个规律,只要到了第三天该回寿春城前,我们肚子里会奇痒无比。”
“而且只要开始痒,三个时辰内回不到寿春城就必死无疑!”
传信人脸上浮现出恐惧。
“我见过好几个因为提前开始发痒,没能赶回寿春城的,全都被毒虫活生生钻死了,死的太惨了!”
他满眼祈求的看向嬴轩。
“我不想死,所以只能按照他们的要求行事,我真的没做过恶!”
嬴轩皱眉。
“说重点!”
张旺财这才急忙转回话题。
“是!是有一次回寿春城前,我一大早上肚子就开始痒。”
“我当时太害怕了知道自己要完了,可寿春城那边没到约定时间过去就是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