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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合作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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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子,个人做买卖肯定是不行的,这个上面有规定。

这是雷池,不能跨出半步,跨出去就要挨雷劈。

但药材作为农产品,洼里村的大队,是不是能跟药材公司做买卖?”

个人做生意,或者说是个体经济、个体户,在未来的十到十五年,是不具备生存土壤的。

这个概念,在李胜利这边很清楚。

或许十年之后,有一定的土壤存在,但方方面面的限制太多,与其逆流而上,不如苟住等待时机。

现在也不是说不能个人做生意,而是有一个合不合规的问题存在。

四九城收金块的大刘,现在的李胜利跟赵家兄弟,包括洼里换出去的地瓜、南瓜,都是在做生意。

大刘、李胜利、赵家兄弟,还有许许多多鸽子市的参与者,大多是个人或是熟悉的兄弟们。

换地瓜跟南瓜,这个不是洼里村的专利,几乎全国各地都这样,存在一个法不责众的说法。

但中药材不同,与粮食相比,中药材无疑是高价值的农产品,一旦发展起来,必然会让洼里挣的盆满钵满。

不患寡而患不均,一旦洼里富的流油,第一批眼红的必然是周边村子的村支书、村干部们。

这些人可不是平头百姓,敏感度很强。

山上采集的野生中草药交易,有创汇的功能,上面是鼓励和倡导的,借助靠山吃山的理由,洼里这边正大光明。

只要洼里的村民不过于露富,问题不大。

因为从洼里村往北,直到虎峪,甚至草原边缘那边,采集中草药,都是村子里的传统产业。

京西门头沟那边,也是差不多的样子。

加上如今的医疗条件,中医的比重很大,中医药的需求很高,这种产业被取缔的可能不大。

但养殖土鳖,跟采山有本质的区别。

这样的自产自销的盈利模式,生产端,也就是洼里养殖土鳖,是没有计划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