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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军市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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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瞧一瞧看一看咯,新鲜出炉的山海异兽-从从鲜肉,犬齿项链,尖爪匕首,不需要您千金,也不收您百金,奇珍异宝现在开售。”

“十金,您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带上从从项链,那您就是夫人眼中的勇士,情人眼里的**。”

“先到先得,错过了这一次,下次要想再遇上从从,可就不知道是哪年哪月了。”

崇城联军后师军市,一大群行商追随着崇城联军的脚步而至,妖魔虽凶,但这群商人可不怕。

对于商人而言,十倍利就敢杀人放火,二十倍利就能改姓换爹,在他们眼中,要斩妖除魔的又不是他们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商人,自己只需要用低价收购兵士手中的战利品,再反手运回朝歌、西岐、东鲁这些大城市,就是十倍以上的利润。

商王朝作战一般不收缴战士的战利品,不然人家自带甲胄兵器给你劳师远征,图什么?因为爱吗?

有很多人是为了保家卫国,但保家卫国和战功、战利品并不冲突,不是嘛。

一般军队主将也不会禁止这些行商的跟随,打仗时双方也会给予行商一定的空间,免得误伤这些中立的单位。

孟尝的大哥孟浑就是跟着一支从朝歌出发,前往东鲁的军队行商做了这行。

毕竟,你能交易,我也能交易,谁伤了行商,后面被行商恐惧,不再光顾你家军营,手底下的士兵换不到真金白银,寄不回家书,那可就真的军心涣散,没法打了。

商人,嘿,大商的老祖宗就是做这个起家的,这年代,可没有士农工商这种划分明确的等级观念。商人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直到三国时期,某个不愿意透漏姓名的将军搞了一出白衣渡江,假扮商人偷袭了自家盟友,军队行商这个角色才开始慢慢淡出历史的舞台。

也不是没有,只是更集中化,变成了世家才玩得起的敛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