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里的战斗已经结束,战场上,平河抱着枪坐在焦土上,还在摩擦着他的子弹壳,雷公带着伍万里收拾美军的炮,两人就像是拾荒一样,雷公忽然目光一亮,喊着伍万里:“万里,万里,过来过来。”
伍万里左瞅右看,“这是啥炮?这么小。”
雷公乐呵呵的说:“迫击炮,口径不大,但是便于携带,就算缴获了大炮,我们也拉不走,这种小炮刚刚适合,我来教你怎么拆。”
“哎。”
伍万里把枪背在身后,也不嚷嚷着上阵杀敌了。
余从戎身后背了七八条枪,在美军的尸体上翻翻找找,扭头看到夏远弯着腰,用一根绳子正在绑美军的衣服,再一看他身边,好家伙,光是军大衣足足绑了六捆,棉服也有七八捆。
他走过去急道:“要啥衣服,要枪!”
夏远歪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在他身后的枪停留,摇摇头,“枪有一条就行了,但棉服最宝贵。你也去帮我脱,好坏都要,就这样绑起来,等会让团部把这些棉服拉走。”
余从戎瞪着一双牛铃大的眼睛。
夏远直起腰喘口气,说道:“枪会有人捡的,不如弄棉服,他们死了就给我们做贡献好了,很多战士穿的都还是单衣,他们打我们,我们不鞭尸已经很好了,赶紧脱衣服吧。”
余从戎把身后背的枪放下,抓着一具美军尸体,利落的脱掉他们的军大衣,目光在他们里边的衣服停留:“这是啥,摸着这么硬?”
夏远看了眼,便收回目光说:“防弹衣。”
“啥玩意儿?防弹衣?真的能防子弹?”
余从戎眼睛又一瞪,有些爱不释手的摸了又摸。
“真的防子弹他也不会躺在地上了。”
夏远扒掉美军的衣服,连带他们的鞋子袜子一并脱下,嫌弃的别过头,抱在大衣里,又从他们的身上摸走一些吃的,递给余从戎:“尝尝,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