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就将他知道的罗成卖了个底朝天。
十几岁就开始混社会,凭借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认了道上一个大哥做干哥,跟着去了一趟南边,回来便拉扯起一帮街溜子偷偷摸摸开了一个地下赌场,不止抽成,有时遇上软蛋直接开黑,对方也不敢报公安,就这样很快手里就富裕起来,有了钱便有更多的小弟投靠,逐渐也在金帛有了自己的名号。
混混看了一眼站在一旁没说话的余长乐,试探着又说了罗成的一个癖好。
罗成特别注重外在,每天都把自己收拾得人五人六,还特别喜欢长得漂亮的小姑娘,只要被他看上,必定要追到手,玩腻了才又去找下一个祸害对象。
所以其实在混混看来,罗成让他跟踪两人,弄清楚两人底细,最终的目的除了找孟久安报仇外,很有可能还是在打余长乐的主意。
孟久安的脸变得铁青,一个赌,一个毒,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这样的人渣必须从社会上清理掉。
更何况他还一而再踩上孟久安的红线,把主意打到余长乐身上,简直是自掘坟墓!
“知道回去怎么说吗?”孟久安不动声色地问道。
混混一听喜出望外,这是打算放他走了,连忙点头:
“我知道,大哥你放心,他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说跟着你们走到这儿来的,我就说散场的时候人多没瞧见,跟丢了。”
乍一听混混说的没毛病,可他这样说只能暂时规避危险,余长乐在顺城大街上开了一家生意不错的店铺,谁也不能保证哪一天罗成一伙人就会看见她,到时候他们没有准备只会更加被动。
再加上这混混一没打二没骂,一吓就将自己大哥给出卖了,可见毫无道义可言,孟久安根本不信他打死也不会说出两人的行踪。
一番权衡之后,孟久安很快在心里拿定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