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陈慕武仔细思考了半晌,最终给出了一个字的答案:去!
让他做出这个决定的原因有二:
首先是对方在信上提出的报酬诚意满满,五百块大洋的确不是一个小数目。
而且陈慕武知道他自己又早晚要出国留洋,穷家富路才能有备无患,多一块银圆落袋,他的心中就多一分安全感。
虽然陈家不缺钱,而且哥儿仨兄友弟恭,不会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矛盾纠纷,但这并不意味着陈慕武就可以大手大脚地随意花钱,否则时间久了,再和睦的昆仲之间也会产生嫌隙,最终导致兄弟阋于墙。
其次就是陈慕武的一点私心,他好不容易回到这个年代,除了想要“立功名兮慰平生”,也想亲眼见见课本上记载的一个个风云人物。
如今的北大群贤毕至,少长咸集,除了日记里整天打牌的胡适,还有留着一字胡的守常先生,脾气尚且还算和善的迅哥儿,主职是物理学教授、兼任戏剧家协会常务理事的丁西林等等等等。
现在有这么一个和诸位大方之家公费见面的机会,他又怎么能错过?
(其实还有第三点原因,那就是剧情杀。他陈慕武要是不北上,那懒狗作者就需要再绞尽脑汁地想一个更不合理的理由来换地图了。)
于是陈慕武趁着午休的功夫,又到设在铁路局楼下的北站电报局,给北大的胡教授拍了一封电报。
他本来是想写信的,但又想到一封信从上海寄到北平,最快也需要三天的时间。
胡适这封信的落款时间写的是六号,而今天自己收到时,已经是四天之后的十号。
这样一来一回和北平通信一次,一个星期的时间就没了。
而且写还要面临着信在路上被搞丢之虞,在后世网购,都还有可能会面临快递在天南海北地周游全国,就是不送到自己的手上,更何况是现在这个更加混乱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