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公,杀鸡就不必了,孙儿在草原上顿顿吃肉,都快吃吐了,想的就是家里这一口粮食。”
李让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从女人堆里挣脱出来。
才刚刚走到二叔公身边,就听见他要杀鸡给自己补身体,急忙出声制止。
他从原身的记忆中得知,这位二叔公不仅是被太上皇嘉奖过的人瑞,更是称得上满门忠烈,他年轻的时候打过突厥人,打过高句丽,两个儿子在大唐立国时战死在洛阳。
还有两个小孙子,贞观元年的时候战死在泾阳县。
这样一个孤寡老人,他怎么忍心吃掉老人家辛辛苦苦饲养的鸡。
说完这句话,他生怕老人家不信,急忙从桌子上拿起一坨黑乎乎的糜子团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道:“这是王二叔家的面团吧,好吃,真好吃。”
啃了几口,他转头看向村长道:“王叔,不是有猴儿酒吗?”
村长当即如梦初醒:“有的,有的,二蛋你等等,叔这就去给你拿。”
说完,便像逃似的跑掉了。
二叔公回头看了一眼李让,怒哼道:“你就惯着他们吧。”
“那哪儿能啊,二叔公,您尝尝这个。”
李让笑嘻嘻的从桌子上端一碗煮得稀烂的野菜羹递到老人面前,面上还带着讨好的笑容。
很奇怪,李让明明是第一次见这些亲人。
但他却能很轻易的就融入人群之中,哪怕做出这种小孩子才会做的邀宠行为也没觉得有丝毫不妥。
甚至他很享受这种感觉。
怎么说呢,就好像出门多年的游子归家。
对了,是家的感觉。
这里的男人们是豪迈的,女人们是粗犷的,村子里也没有什么男女有别,大家的嗓门虽然大,但聊的都是让人听了便心生亲切的家长里短。
这一刻,他觉得他就该是李让。
桌子上的食物不算精致,至于味道,更是谈不上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