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已至,烛火朦胧。
临水县衙,杜构办公房内。
林枫三人围桌而坐,手中各持卷宗的一部分,在交换着翻阅卷宗。
这是来自与慈州相邻的相州安阳县县衙的卷宗。
卷宗内记录的是一个发生在六年前,但仍未破解的案子。
说的是六年前的夏夜,六月初八的晚上,安阳县大族夏家三公子夏浩瀚,于县城内一座破落的无人居住的院子内的枯井旁惨死。
根据仵作检查,夏浩淼心口中了两刀,一深一浅,浅的已入心器一寸,深的直接差点贯穿心器,以仵作的判断,浅的一刀也足以致命,死亡时间在亥时到丑时之间。
而除了心口这两刀外,夏浩瀚额头上有一被利刃刻出的两横两竖如同“井”字的图案,除此之外,身上再无任何伤口,且衣衫完整,未有丝毫凌乱。
死者死于院子的枯井旁,头向外,脚朝枯井,是被外面路过的路人发现的,路人发现有人死了,连忙向县衙报案,衙门立即前去调查。
根据县衙的调查,可以知晓,案发的院子左右也都是空房子,无人居住,案发时又是深夜,已然宵禁,所以没有任何人听到惨叫声,没有任何人证。
至于物证,凶器并未被凶手留下,现场也没有发现任何其他不该存在的东西,所以物证也没有。
人证物证皆找不到,案子的调查就此陷入困境,哪怕夏家多次催促衙门调查,可这种毫无线索的案子,衙门也没有任何办法,最终成为了悬案,一直到今日也没有破解。
倘若不是杜构将协查文书送到了安阳县,可能这个案子永远都不会重见天日了。
而按照大唐的官制,有品级的官员需要定期轮换,所以安阳县中途换了县令,这个县令对过去不是自己任期发生的案子,并不是太了解,且杜构又要求秘密比对卷宗,这才耽搁了一些时间,否则以安阳县和慈州的距离,若当天发现卷宗,用不到第二天就能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