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送出去了,大雪的天,路不好走,估计回信,至少得两个月,甚至更久。
没关系,无论作为猎物还是作为猎人,我都擅长等待,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也没闲着。
没事的时候和禾苗一起去军中,禾苗在军中被操练,练拳脚,我就和莲姨还有李婶替军中士兵们缝缝补补。
我没有架子,长得好看,又温柔,还会写字,除了给军中士兵们缝补之外,我还会给他们写家书。
我写的字漂亮,性格又好,军中大老爷们会开玩笑说,以后找媳妇就找我这样的,温柔识字能书写的。
我对此一笑了然,把自己伪装的越发紧固,让这里的人看不到任何我坏的样子。
他们看到我,就想到我是贤妻良母,善解人意,视继子为己出。
我在这里越发受他们的爱戴,他们也没有一个人知道我母亲卑贱,我出身卑贱。
他们只知道我是沈知意郡主的嫡长女,朝中二品大员都察院左都御史姜无恙的女儿,身份尊贵,高门大宅里养出来千金大小姐。
“谢谢你给我缝衣裳。”沈山过来拿自己的棉服,带了一对小野兔子:“我抓了两个小兔子,送给你当谢礼。”
我还没开口,莲姨在一旁开口了:“兔子好啊,要一公一母,带回去养,回头一窝能下好几个,几个月下来,能有几十只兔子呢。”
“沈山,你真是有心了!”
沈山一双眼睛却看着我,我伸手接过兔子,放在我的裙子之上,两个兔子吓坏了,靠在一起瑟瑟发抖:“谢礼我很喜欢,回头兔子养大了,生的第一窝仔,我再还你两个。”
沈山看我宝贝两个兔子,肉眼可见的欢喜:“夫人喜欢就好,下次得空,我与旁人一起,给夫人抓个野猪仔。”
我手摸在兔子背上,边给兔子顺毛边道:“那倒不用,野猪凶性太大,容易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