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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 交易与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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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清宫。

杨廷和、费宏等人正在激烈弹劾中山侯。

按照朝廷制度,此案牵涉甚重,无疑是正德朝第一大案,当交由三法司联合审理。

从洪武十七年始,太祖高皇帝定制,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三机关组成三法司,会审重大案件;遇有特大案件,则由三法司会同各部尚书、通政使进行“九卿圆审”;皇帝亲自交办的案件,由三法司会同锦衣卫审理。

刑部为六部之一,掌法律刑狱;大理寺相当于后世的最高法庭,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掌刑狱案件审理;都察院为明清两代最高的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

这就好比后世,掌握侦查和审理权的某安机关不能自己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某察院也不能自己给犯人定罪,有权力定罪的法院也不可能自己去调查取证。

在审权和判权的分割,掌握审理权力的某安机关无权力宣判判,有宣判权的法院不管审理。

审权和判权为什么要分割?

因为犯罪嫌疑人要有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如果一个部门即能审又能判,那一定不会在乎嫌疑人怎么说,更容易漏掉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如果审权和判权的集中往往是屈打成招和草菅人命,易产生冤假错案。

而大明这三大法司,刑部管审判,大理寺管复核,都察院职能不变继续管监察。

一个部门初审,一个部门复核,另一个部门监督,这就是古代处理大案要案的司法流程,以确保司法的公正性,一种古朴的正义原则。

按照这种制度,这一次的案件,不管是宁王朱宸濠谋逆造反,还是李东阳从中谋乱,这都是不折不扣的重案大案。

为了确保司法公正,朝廷应该组成三司会审。

结果人犯李东阳刚刚抵达京师城门口,就被那中山侯汤昊直接率军给劫走了,而且还带去了菜市口法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