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江籁安平时每周至少4小时的运动量,三十分钟的山路也走得气喘吁吁。
反观陶小亮,身上的棉袄仍是宽大不合身的,脚下的旧球鞋已经开了线,露出里面的绒线袜子,但走起山路却如履平地。
江籁安硬着头皮坚持着,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定下次一定要开车。
“江叔叔,我们到了。”
江籁安抬眼,此时仍是下午的时间,金色的山峰似乎已近在咫尺,山脚下百亩果园阡陌纵横,其间穿插着正在劳作的果农,更让这画面变得生动起来。
大自然对宁水是偏爱的,即便是油菜花田被改成了果园,美丽也未减分毫。
“原星姐在那里。”
顺着陶小亮手指的方向,便看见远处地埂旁,一个穿着红色胶鞋戴遮阳帽蹲坐在地上啃红薯的女人。
她身上的土色旧袄子和腿上的大花棉裤完全踩在了江籁安的审美雷区,若非亲眼所见,他绝对完全无法把那个在海城要债的纤细瘦弱的“小白花”和眼前这个不修边幅的女人联系在一起。
原星此时正着吃饭,忽然听到陶小亮的声音,转头果然看到陶小亮和江籁安一大一小朝自己走过来。
原星盖上手里的饭盒,又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纸擦掉嘴角的红薯渣。
她从地上站起来,将擦过嘴的纸顺手塞进棉袄兜里:“来了。”
江籁安视线定在她颊边汗珠和红扑扑的脸上:“嗯,你才刚吃午饭?”
“那倒没有,一般我都吃四顿。”
农忙的时候只吃中午一顿根本扛不住饿,所以下午她一般还会再吃能垫肚子的。
“营养不够,吃再多也没用。”
天天啃红薯,难怪人瘦成这样。
“什么?”原星没听明白。
江籁安已将视线又移到她身后的果树上:“这就是你们的果园。”
原星点头:“嗯,这里是322亩,还有200亩在春水河的上游,一共是522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