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三儿站在昏暗的林子里,再也辨不出东南西北,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了。
一通亡命奔逃之后,等他终于找回理智,就已经孤零零地站在这里。
不过,也有好消息,他再也听不见那个附骨之疽一样的声音了。
他辨了一下太阳的方向,继续朝着北方走去,迷了路没关系,这两界山虽然广,但并不高,刀、火折子和干粮他都有,只要一直往北,一定能走到对面去的。
刚才跑得太累了,现在苟三儿只能喘着粗气慢慢前行,没膝的荒草和横生的树枝让他行走得无比艰难,越走越觉得两条腿就跟灌了铅一样沉。
……不太对,他忽然觉得,不是两条腿沉,而是上面好像挂了东西。
苟三儿慢慢蹲下,扭过身,抖着手拨开荒草一看——
“啊!!”他发出撕裂了嗓子一样的惨叫,扑倒在草里爬不起来了。
怪不得不再有说话声,原来两颗人头,用嘴紧紧各自咬住他的一边裤脚,让他带着它们前行。
这两颗头不属于别人,正是他的老婆和儿子。
苟三儿四脚朝天一边拚命的蹬腿,想把人头甩下去,一边惨叫:
“饶了我吧!放过我吧!!别再跟着我了——”
但那两颗头咬得极牢,根本甩不脱,且从不知还有没有声带连接的嗓子里,发出一阵阵阴沉漏风的笑声。
苟三儿情急之下,从腰间拔出刀来,冲着那两颗头砍了下去:“滚开!滚!!”
一阵疯狂的挥刀劈砍之后,附近的草地上散落着碎西瓜一样汁液淋漓的头颅碎块,苟三儿自己的身上也沾满了妻儿的血肉。
“果然是个无情无义之徒。”
苟三儿惊惧地抬头,见明霜从树后现身,缓缓走了过来,白衣长剑,剑身染血——跟着苟三儿一起逃走的那些人,已被明霜先一步全杀了。
而此刻这少女的影子映在他眼里,简直比鬼还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