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生八五,改嫁糙汉

第114章 没你这个女儿

字体:16+-

她看着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厨房,决定今晚自己做个简单的晚饭。

改善改善心情,同时也给她的厨夫一点震撼瞧瞧。

想到周霁之绝对是一溜烟的狂夸,她唇角就又挂起了笑。

她从冰箱里拿出排骨,一颗白白胖胖的大白菜,看着柜子上又大又圆的橘色老南瓜,心中有了主意。

周霁之从警局回到家,刚到院门口就闻到了自家传来的诱人香味。

随着他越往里走,饭香味越浓郁。

他疾步走到餐桌前。

就看到时娴正穿着他的围裙,袖口高高挽起,端着一碗色泽金黄的粥放在餐桌上。

“回来得还挺赶巧,我这边刚弄好。”

时娴笑吟吟地看着他说道。

周霁之急忙上前握住她的手,抬起来看着,没有被烫红的痕迹,脸上关切地问道,“怎么做起饭来了,让我做就行,累不累?”

时娴眼角抽了抽,把自己的手抽回来,“我做饭真不比你少,不累,我做得又不复杂,赶紧的,趁热尝尝!”

一边说,她一边把他摁在凳子上,又把筷子塞在他手里。

周霁之先是夹起一块红黑色的排骨,尝了一口。

“嗯!好吃!我还没吃到过这种排骨的做法,媳妇,你可真厉害!”

他往日沉静的一双眼眸如同星子颗颗落下,满是赞赏与骄傲。

时娴看着他,唇角勾起笑。

果然如她所料,他对她绝对是一通夸。

恨不得夸出花来。

时娴指指别的,示意他都试试。

周霁之喝了一口南瓜绿豆粥,“我还从来没吃过这两种组合在一起的粥!真好吃,甜甜的。”

他又夹了块白菜,酸辣口味在口腔中绽放开。

他竖起大拇指,不住地冲着时娴摇晃,“白菜也好好吃!”

时娴瞥他一眼,“好吃就多吃点啊周霁之同志,敢剩下你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