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宋言睡到日晒三竿。
简单洗漱之后,又摸到了庭院的偏房。
酿酒的工艺十分复杂,宋言也是一知半解,只能靠记忆中短缺的片段摸索。
好在,他酿出来的酒,即便再不尽人意,也比老道士情有独钟的火烧刀要强数十倍不止。
宋言寻了一个酒坛,约莫能装下五斤酒。
他粗略估量了一下,老道士的酒葫芦最多只能装一斤酒,剩余的三斤还要给宋思妍。
今后,这便是一颗会金蛋的公鸡。
提着酒坛子,踩着一地的夕阳,宋言携带着大壮就来到了黄鹤楼。
朱红门前,那迎来送往的小厮,眼力劲倒是尖锐得很,一瞧见宋言,便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二公子,您怎么来了?”
“我姐呢?”
“大姑娘在楼上。”
小厮抬手往上一指,将宋言颔首,突然又神神秘秘道:
“二公子,今日来了些许不一般的客人。”
不一般的客人?
难不成是皇室宗亲?
宋言停住脚步,目光所及,一楼大堂中多是一些锦衣打扮的公子哥,偶尔还有三两个书生模样的客人,交头接耳。
并未发现什么特殊的身影!
“什么客人?”
“看穿着打扮,不像是大燕人,倒像是北荒来的!”
宋言闻言,心头一颤,北荒使团已经抵达天京城了?
怎会出现在黄鹤楼?
“我知道了,你去忙吧!”
宋言颔首,小厮躬身退去。
宋言走入黄鹤楼,便有人认出了他的身份。
“咦,你们瞧瞧,那是不是宋言?”
“那便是武侯府的二公子宋言?”
“听说,二楼那首黄鹤楼便是他即兴所作?”
“这几日,不乏有书生从外地赶来,但做的诗词,都不如那首黄鹤楼。”
“……”
如今,黄鹤楼确实是名声鹤立,不仅局限于天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