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雄鹰展翅掠过波光粼粼的海面,迎面扑打而来的海浪被他用翅膀击碎。
没过多久,高飞的雄鹰就看见了远处的海岸线。
他又回到英国了。
天空中,时不时能看见一只落单的噬魂怪在徘徊。阿兹卡班一下子出现了两个越狱者,福吉就差没让它们倾巢而出了。
大量的噬魂怪游**在城市的上空,让整个伦敦的天色一下子变得昏暗起来,灰色的浓云看起来就像是用了一支铅笔重重的涂抹过的素描画一样。就连气温都下降了好几度。
这大概是英国这几十年以来气温最低的一个夏天了。
城市里弥散着低温凝结的水雾,看起来就好像是一下子让这个城市回到了几十年之前,又变回了那个“雾都”,不过比起那个时候,现在的伦敦至少要干净多了。
塞勒斯记忆中的那个伦敦还是里德尔年幼时见过的样子。大雾弥漫,道路上尽是污秽,虫鼠徘徊在潮湿的下水道口,地面是黏糊糊的,像是有一大桶的可乐倒在了所有的地面上。
这里不比通往斯莱特林的密室的那条密道干净到哪里去。
单从里德尔的记忆来看,塞勒斯认为他厌恶麻瓜是情有可原的。
他在孤儿院长大,尤其是在那种年代,从那种地方出身的孩子很少是有出息的。更多的是沦为混混,和阴沟里面的老鼠没有什么不同。
没有读过书、不识字,其实这也不算什么,但是更多的孩子在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学坏了。他们大多会成为附近下流的流氓,像是一只只长满了刺的,在泥泞中挣扎的豪猪。
最重要的是,他们不可能接纳里德尔,同样,里德尔也不屑于与他们混为一谈。
只是,当他们面对里德尔这样一个处于他们群体中的异类的时候,本能的排他性不会让他们安然无恙地相处。他们不会愿意看见里德尔这个本该和他们一样卑贱的人却遇见了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