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艳阳高照的秋日。
鸡田县衙门前的鸣冤鼓被王顺敲得震天响,引来附近的人们惊奇的目光,纷纷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王员外这是又闹哪门子邪了?”
“谁知道嘞,搞不好是小妾跟人跑了,要么就是被绿了。”
“嘘,小声些,那王员外跟李主簿是莫逆之交,被他听到了,有你好果子吃……”
……
小半刻后,史县令升堂审案,接了王顺的状子,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头疼了。
原来王顺状告之人正是昨天下午刚跟史县令谈完一笔大买卖的陆宁,史明洪是真的不想接这个案子。
可人家王顺是正经八百敲鼓递状子的,他就是再头疼也躲不过去。
何况王顺平时也没少给他送礼,所以,“啪”地砸了一下惊堂木,高声喝问:“王员外,你要状告陆宁一女二嫁,可有证据?”
“草民有证据,此婚书乃小人与那陆家之人共同写下的,大人明鉴。”
说着话,王顺把早就准备好的他要娶越芊丽为妾的婚书递到了史明洪面前。
史明洪的眼皮跳了好几下,按下婚书不提,连着问了好些个问题,最后实在没啥可问的了,又一次拍起惊堂木,“来人,去将人犯……去将陆秀才请到公堂。”
陆宁不慌不忙地来了。
上堂后面对王顺的指控,从怀里掏出自己写的那份婚书,“史大人,我家那个姓费的姨娘自作主张将我大嫂许给王顺为妾,此事我已查清,并处置了费姨娘。我手上这个是京都承天府核对过的婚书,要比王员外那一份早上数月,故而,我以为王员外这是诬告。”
王顺自然是不服的,据理力争,打定了主意要让陆宁下狱。
他昨天就听说了有关封家三兄弟的市井谣言,原本是没怎么当一回事的,他心里只惦记着越芊丽,时时刻刻都在琢磨着怎么样才能把人抢到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