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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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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轰烈烈的环保运动在东坡集悄悄展开。

农牧公司和合作社在智能一体化的建设下逐渐融合,但二者又股权分明,互不干预。

基本上,合作社的盈利都分到了村民的手上。

而农牧公司,无论是养殖场还是桃园生态园,亦或机械厂的股份都是集体占大项。

这一部分分红没有发到村民手上,而是充入村委账户,用来建设福利设施。

养老院虽然还是个理念,但在娄玉琼的带领下,组织村里的妇女积极地开展敬老活动。

再加上资金支持,虽然还没有正式的场地建设,但理念已经逐步完善。

听说要搞古乐馆和高跷俱乐部,村里的专业人士更加活跃,隔三差五地给组织表演,弘扬传统文化。

美丽乡村的建设离不开精神文明的建设,在此基础上,东坡集的村民规章正式出台。

第一条:每位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条: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三条:积极参加卫生活动,参与和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改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四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杜绝垃圾乱扔、粪便乱排,柴草杂物等乱堆、乱放现象。

第五条:村民积极履行各种义务,主动参与道路、交通、学校、水利等公益事业的修建维护工作。

第六条: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承担抚养教育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

第七条: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按政策依法办事,提倡男女平等,优生优育,积极开展关爱女孩活动。

第八条:村委会负责监督本村《村规民约》的实施,并有权利对违反者采取处罚措施。